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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一 兵发东弗里斯兰

作者:满级圣骑士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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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斯皮诺拉和莫里斯已经开始互殴,但东弗里斯兰这边,却非常的不顺利。恩诺三世有钱了,但却雇不来足够的军队,几个月才招募到2000多人。

    为啥呢?因为荷兰人名声太盛,一般的佣兵,潜意识里,都不愿意为弱小的东弗里斯兰,对战凶悍的荷兰。即使莫里斯已经到荷兰南部和斯皮诺拉互殴去了,但人的名树的影,影响还在那儿,一般人还是有点怵荷兰的。

    更何况,东弗里斯兰也是个新教国家,一般很难招到数量最多的天主教徒的佣兵。而新教诸侯国的佣兵们,普遍对荷兰有好感,不太乐意帮东弗里斯兰对抗荷兰。

    因此,几个月下来了,恩诺三世才招募到2000多人,合格的将领更是一个都没。

    无奈之下,恩诺三世向摩根代表帕金斯诉苦。帕金斯把信息反馈到了撒丁岛,到了阿方索那儿。

    “这个废物,连雇佣佣兵的事情都做不好。唉,看来得派个值得信任的人去帮忙,免得借给恩诺三世的钱打水漂。”

    “殿下,发生什么事情了?”华伦斯坦正好前来报到。阿方索给他批了四个多月的※⊥,超长婚假,如今到期了,他前来销假,恰好听到阿方索的抱怨。

    阿方索郁闷地把事情告诉了华伦斯坦,然后又抨击了恩诺三世的无能。华伦斯坦听了后,沉默了半天,然后,他突然吸了口气,对阿方索说:

    “殿下,不如让我带着5000兵马去东弗里斯兰和荷兰人作战吧?”

    “呃——你?”

    “对,让我去!”

    “阿尔伯莱希特,不是我不想让你去。可是,你刚新婚不久,让你上战场太不地道了点。”阿方索也想派华伦斯坦去,但是,人家刚结婚没多久,派他上战场就太不近人情了。

    “没关系的,殿下。身为军人,就应该有这样的觉悟。”

    “算了,你还是等弄出小孩来再走吧,先多陪陪维姬尼亚。你知道的,如果我这时把你派出去打仗,你那老丈人也许会拿着秤杆追杀我!”

    “呃——我会劝说岳父大人的,还有,方先生刚查出,维姬尼亚已经怀孕了,我没有后顾之忧了!”

    “是吗?那真的要恭喜你了。可是,你妻子怀孕了,你去打仗,维姬尼亚能不能接受?这样,你去劝说伽利略先生和维姬尼亚,他们同意了我就放你去东弗里斯兰。”

    几天后,华伦斯坦重新来到阿方索面前,表示他已经搞定了妻子和老岳父。

    于是,阿方索决定派遣华伦斯坦,带领5000德意志雇佣兵,前往东弗里斯兰,指挥攻打埃姆登的行动。

    此次出兵,阿方索特意给了华伦斯坦1000骑兵。本来阿方索是训练3000骑兵的,但只有1000本身有点马术底子的骑兵勉强练出来了。于是,他干脆把那1000骑兵派给华伦斯坦使用了。

    此外,因为那批法国工匠来得快,设备也都齐备,那些工匠,就带着一帮徒弟,立即开工,用运来的英国熟铁,为阿方索制造出了1000支燧发枪。这1000支燧发枪,全部被阿方索装备给了那要出征的1000名火绳枪枪手。

    同时,阿方索紧急订购了一批皮革,并切成很多小片,供火枪手包裹子弹使用。然后,他还安排制造了很多小一些的铅弹。

    阿方索亲自示范了燧发枪的标准用法(这是前世他在优酷视频上看来的),阿方索在倒入火药后,很熟练地用铁通条把包裹着皮革的铅弹轻松地压入枪膛,惊呆了边上的火枪手。

    他们不相信装弹如此简单,会有好结果,总认为这样闭气性不好。但阿方索的射击结果让他们哑口无言了。

    一般情况下,现在的火绳枪,打到70码以外,就铁定打灰机了。100码(70米)外,基本没有击中目标的可能。而且,超过距离,子弹即使击中了目标,也没啥杀伤力了,甚至连皮甲都打不破。

    但是,阿方索用皮革包裹的子弹,不仅没有像他们想象的那样射程变短,还特么射程加强了……

    经过多次测试,皮革包裹的铅弹,可以打出100米的有效射程,100码内,精确度还很高。不像火绳枪,70码外就打灰机,而是坚持到100码外才打灰机。而且,在100码外,100米内,如果碰巧打到目标,都很有杀伤力。

    最让火枪手们吃惊的是——阿方索装填弹药,只花了45秒!这还是阿方索自己不太熟练,换一个熟练的火枪手,可以节省到30秒的时间。而那些火绳枪枪手们,一般平均每枪需要2分钟左右的装填准备时间。

    还有,阿方索没有在身上悬挂着成捆的火绳,让他们很吃惊……

    仅仅三天时间,1000火绳枪手们,就抛弃了他们使用多年的火绳枪,改用燧发枪了。而且,最重要的是,这些燧发枪是阿方索免费给他们装备的。要知道,这个时代,一支火绳枪,要价18先令6便士,也就是18.5先令,相当于29.6银里亚尔了。

    一般情况下,身为雇佣兵的火枪手,是要自己花钱买火枪的。如今,有免费的火枪送他们,他们岂会不要?

    至于原来的火绳枪,他们都把枪留给了家里,或者卖掉。这批佣兵的家人,都被迁移到撒丁岛来了。阿方索拨给他们家人土地,让他们安顿了下来。要知道,现在德意志地区战火纷飞,把家人留在德意志,不是很安全。因此,他们都把家人迁到了撒丁岛。临出发前,不少火枪手都把火绳枪送回了家,给家人当猎枪使用。这年头,欧洲人口密度低,野外猎物多,家人还可以拿着去打猎,弄点肉食吃吃呢。也有的把枪卖了,因为他们家除了自己,没人能使用火枪。

    华伦斯坦整顿了一周,终于准备出发了。他共携带了5200大军(包括他那私人的200骑兵),其中,有1200骑兵,还有1000火枪手。此外,阿方索还给他们搞到了30门步兵炮,和相应的炮手。剩下的,就是这个时代最流行的长枪兵了。

    阿方索让华伦斯坦先带着大军从热纳亚登陆后北上,一路上都是西班牙的盟友,可以顺利抵达东弗里斯兰。而且,这支军队实力强劲,加上阿方索也训练过他们队列和体能,战斗力更加强了,一般人真不敢惹他们。至于所需的火药和炮弹、铅弹,阿方索已经让人去紧急采购,而后通过海路运到海滨的东弗里斯兰,交给华伦斯坦。

    为了获得通过的许可,阿方索紧急赶回马德里,寻求腓力三世的许可:

    “什么?阿方索,你要派你的手下支援东弗里斯兰伯国去打荷兰?”

    “对的,父王,荷兰人是我们西班牙的敌人。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我决定以帮助东弗里斯兰的名义,派出华伦斯坦,先攻下埃姆登,然后直接攻进荷兰东部地区,威胁荷兰后方。”

    “真是太好了!如果你能给荷兰人制造**烦的话,那么,莫里斯一定会首尾难顾的。这更加有利于斯皮诺拉击败莫里斯!”腓力三世很高兴,他一直希望能夺回荷兰这棵摇钱树。阿方索能主动参战,是他所愿意见到的。

    “嗯——阿方索,你告诉华伦斯坦,如果他能取得重大胜利的话,我可以封他为西班牙贵族,起码是个子爵,带领地的那种世袭贵族!如果他能打下阿姆斯特丹,或者击败莫里斯,我至少封他伯爵!”尼玛!赤裸裸的诱惑啊!华伦斯坦功利心本来就重,这样一来还不拼命?

    阿方索有些担心了,他担心华伦斯坦因为受到刺激,太过拼命,把军队打光掉……

    “父王,如果华伦斯坦立了大功,您该赏我什么啊?”阿方索又卖萌了。

    “这个……到时再说,我还得问你哥哥腓力呢。”腓力三世也不傻,没有信口开河。

    一会儿,腓力王子过来了。他听说了此事后,很大度地表示——如果华伦斯坦配合斯皮诺拉打败了荷兰的话,他愿意把格罗宁根省封给阿方索……

    尼玛!格罗宁根省才多大点的地盘?腓力真小气。而且,格罗宁根省经济不发达,仅仅比内陆省份德伦特省要富裕一点,是荷兰经济倒数第二的穷省,远不能和荷兰西部省份相比。

    好吧,既然你这么小气,那我打下荷兰东部的格罗宁根、德伦特和西弗里斯兰三个省就收手,鬼才愿意去和荷兰主力血拼呢……

    有人帮忙腓力父子求之不得,于是,腓力三世很快签署了通行的文书,交给阿方索带给华伦斯坦。

    就这样,华伦斯坦带着军队开始北上,直奔东弗里斯兰。实际上,虽然走海路更方便,但海路不安全。因为,荷兰人的海上力量很强大,至少,英吉利海峡和荷兰海域他们的实力很强。

    如果是货船,即使被荷兰人劫了,那也没啥,至多损失一点钱。但军队不行,如果被荷兰舰队劫了,那就全军覆没了。所以,阿方索决定走更安全的陆路,而火药、炮弹和子弹,则可以走海路运。一次运失败,再来一次,不就是一点钱么?

    同时,阿方索还让人运送了一批粮食到东弗里斯兰,供应大军消耗。恩诺三世肯定养不起上万大军,还得自己来搞定。

    恩诺三世终于拉起了5000人马的队伍,汇同华伦斯坦的5000大军,就可以凑够1万大军了,绝对碾压荷兰人。

    因为手下无将可用,恩诺三世同意把指挥权交给华伦斯坦。同时,他答应城破后,允许士兵们抢劫全城,以激励雇佣兵卖力作战,但最好别杀人。

    然后,摩根银行还通知恩诺三世,打下埃姆登后,华伦斯坦将会率军介休进攻格罗宁根。恩诺三世同意了,但他要求在自己雇佣的5000人里,留下2000人防守埃姆登,而跟随华伦斯坦出征荷兰的3000人,薪水此后改由华伦斯坦支付……

    华伦斯坦抵达东弗里斯兰后,并没有立即发动攻击,而是开始整编和训练另外5000人马。他领来的5000人马在一起训练很久了,配合默契,战斗力不错。但是,恩诺三世招募的5000人,则是临时拼凑起来的,需要经过整训,才能够和他的5000人配合作战。

    同时,阿方索安排的50名特战少年,也潜入了埃姆登城,打算到时候配合华伦斯坦,夺取埃姆登的城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