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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大房的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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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冷僻偏远的边陲小镇,在瑟瑟的寒风中,迎来了又一个黑夜。

    月光下,有清脆的马蹄声伴着车轮的滚动,自远处缓缓而来,响声渐进,一辆普通的双轮马车,在暮色中徐徐而出,驶进小镇,在一条巷子里停下了。

    “吁——”

    车夫勒住马车,回身谄媚的对车厢喊了一声:“公子爷,到了!”

    风旋过,车帘起,两名皂色锦衣的侍卫一跃而出,无声的落到地上,随即拔足,如风一般在巷子里巡视了一圈,方回到车边,恭谨的对着车厢说了一句:“主子,请出吧!”

    “嗯!”

    车里散懒的应了一声,那声音,比夜里清风还懒,有侍卫上前,挑起车帘。

    夜色空蒙,残雪遍地,锦衣白裘的翩翩公子飞身而出,如夜色中绽开的一树梨花,美则美矣,却过于妖娆。

    一驻足,男子抬起魅惑十足的眸子,淡声道:“告诉他!”

    穆仲礼还没明白怎么回事儿,人已经被两个人高马大的侍卫拎进车厢里。

    一把闪着冷光的刀子横在他的项上,寸寸发寒,侍卫的语气更寒:“记住,今天送我们到这里的事儿,不许对任何人提起,否则——”

    手扬起,半尺长的刀子擦着他的耳朵,倏地插进车壁。

    穆仲礼乃是庄户人,哪见过这种场面?刀子贴着他耳朵的瞬间,他已两眼一插,晕过去了……

    “废物!”

    侍卫嗤笑一声,翻身出来,伴着主子去了……

    不知过了多久

    穆仲礼醒了,是冻醒的,彼时夜色已深,马不知在那里停了多久,正不耐烦的打着鼻响,刨着蹄子,他惊慌的爬起来,撩开车帘四下看了看,见无人,方才钻出车厢,打着马,飞也似地跑了。

    真他娘的倒霉!

    看这公子哥锦衣华服,温雅知理,以为是个好相与的,害他一路上极尽阿谀奉承,指着他能看自己殷勤的份上,打赏些银子,哪成想到了地儿,一文钱都没得赏,还差点要了他的命,这叫什么事儿呀!

    赶回到村里时,已近亥时,他悻悻的回了家,见一家子都还没睡,还破天荒的点了油灯在等他。

    “爹,您回了!”

    采瓶一见到穆仲礼,忙倒了一盏热茶,迎了过来,眼神飘忽闪烁,欲言又止。

    穆仲礼正沮丧,哪顾得上观察女儿的情绪,一把接过茶杯,叽里咕咚的灌了下去,黑着脸儿,又把茶杯塞给女儿。

    李氏见他一脸的晦气,不像是得了便宜的样子,就试探着问:“怎么了?莫非没得赏钱?”

    穆仲礼狠狠的瞪了浑家一眼,兜头啐了一口,骂道:“头发长见识短的娘们,听风就是雨,害老子白跑一趟不说,还差点折了性命!”

    穆白氏惊道:“好端端的,这是怎么说?”

    穆仲礼“嗨”了一声,一屁股坐在炕沿上,也没瞒着,把在镇上遇到威胁的事儿,一五一十说了一遍,末了还指着李氏的脸愤愤的骂道:“都是你这打脊的贱人,胡说八道,害老子险些没了脑袋。”

    李氏惧怕丈夫,慌忙说:“我哪敢胡说,是我亲耳在周家的窗外听到的,不仅是我,穆三儿的媳妇也听到了,不信你去问她,那位公子确实赏了周家一百两银子,连咱家二房那位还得了一百两呢!”

    “行了,大晚上的,都别嚷嚷了!”

    穆连奎敲着烟袋锅子吼了一声,“没赏就没赏吧,没赏大房,反正也赏了二房,左右都是我们穆家的银子!争什么?”

    穆崇福皮笑肉不笑的说:“爷爷,您拿二房当自己人,人家可不领情啊,前两天儿那边儿不是拿住咱们的短处,和咱们脱离了关系吗?”

    穆连奎哼道:“脱不脱离,他们说了不算,等你二叔回来了,我自有打算!”

    “对对对,等老二回来,一定让他休了那贱人!”穆白氏在一边咬牙切齿,因为嫉妒和眼红,她那张老脸越发显得扭曲不堪。

    李氏带笑不笑的说:“瞧娘说的,您张罗让老二休妻不是一天两天了,老二那里肯舍得?”

    这句话,一下戳中了老太太的肺管子,她立着眼睛,大骂起来:“都是那来路不明的贱人,整天淫声浪语的,迷了老二的心窍,等着瞧,早晚有一天,老娘要让她滚出我们穆家,还有她肠子里爬出的小贱人,也一并赶出去了,方才清净!”

    穆采瓶说:“奶奶,您还别不信,二婶子若是没犯什么七出之条,二叔是断不会休妻的,除非二婶子犯下什么见不得人的过错,二叔是好脸的人,才不得不休了她!”

    一席话,说的在座的都嘿然无语,半晌,穆连奎才嘿嘿笑起来:“想不到咱们瓶儿小小年纪,倒有些见识,说的也对,要是想让老二那头犟牛回头,除非想点儿法子,让那女人身败名裂!”

    灯下

    杜氏莫名的打了个喷嚏,采薇说:“娘,明天还要早起去镇上呢,早些歇了吧!”

    杜氏低着颈子,手上飞针走线,眼见得一件儿粉红色的袄子就要大功告成了。

    “娘不困,再有几针就好了,把你这件袄子做好,明儿去镇上好穿,省的冻着了你。”

    采菲也扬了扬手中的鞋面和鞋底儿,笑眯眯的说:“我也贪点黑,争取把姐姐这双绣花鞋做好,明儿姐姐穿新衣服、新鞋子去镇上,一定好看!”

    见她们主意已定,采薇也不敢多劝,唯恐祸及己身,被老娘抓来学什么劳什子的女红,干呆在这里又太过碍眼,寻思了一下,说:“我去厨下看看,把明天的早饭准备一下。”

    厨房里,堆满了采薇卖野猪那次在集市上买的吃食,她看了又看,选了又选,最后将目光锁定在红薯上。

    红薯,又名红芋,俗称地瓜,是一种补中和血,益气生津的食物,最重要的,是它具有丰胸的功能!

    采薇的这具身子已经十三岁了,可平的像一块洗衣板儿,一点儿发育的迹象都没有,看着自己的小身子,再想想前世的波涛汹涌,她难免有些失落。

    当然,失落只是暂时的,改善才是关键!

    她拿出几个红薯,放在锅里蒸起来。

    蒸红薯的间隙,她进空间去看了看,结果,不看不知道,一看竟然吓了一大跳!

    ------题外话------

    亲爱的小主们,乃们觉得是原来的封面好看,还是这个Q版的好看呢?其实,窝手里还有好多封面,因为太多,所以挑花了眼,都不造该用哪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