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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第三十章 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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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一边,凡明带领的一万大军正浩浩荡荡的向亚伦开进,由于初战告捷,军团士兵们的士气极其的高昂!过往的路上都是一边喊着口号一边前进,引来了无数农民、猎户、和附近村庄中少女们的围观。

    有些士兵看到漂亮的姑娘,还故意的挺起胸,整理一下白色的亚麻衫,借以吸引少女的注意。

    “哈哈,看这些小伙子们!都么得有活力啊!”班达斯感慨的说着。

    “奥!难道你很老吗?似乎你跟他们差不多年纪吧!怎么羡慕他们招女士的吸引嘛!那你就下马跟他们一起徒步前进呗!哈哈..”凡明嬉笑着。

    班达斯白了凡明一眼,并没有在回答。

    在这个队伍中,最引人注意的,当属凡明的近卫军,现在已经由当初的三十人的近卫队扩编到五百人近卫军,皆是从军团中选出来的精英,他们入选近卫军之前,首先要经过艰苦的骑术和骑射训练,然后是马上作战的训练,最后是徒步作战,只有这些过关之后才能入选近卫军。

    他们骑着套有轻型链甲的战马,这些战马都是从善于养马的维鲁加平原选取的,最精良的归近卫军,其次的是骑兵,最后才是其他的军用驮马。

    而近卫军的士兵们也是身穿阿里用冷锻技术打造的拼接式板甲,这种板甲像链甲一样的轻盈,但却能比传统的整块板甲更坚固,被称为帝国板甲!外罩画有金色帝国之鹰的黑底罩衫。

    因为凡明构思的是将近卫军打造成一支既能向蒙古骑兵一样骑射又能像马木留克一样砍杀的军队。所以他们配备了小型的手弩,这当然又是凡明的杰作,可以在马上飞奔的时候用一只手就能完成射击,并且速度快不亚于弓箭,杀伤力也极大,可以洞穿铁甲。并且还配备了阿里带来的仿制大马士革弯刀,虽是仿制,其实就是没有正版那么华丽,但耐用和锋利因为采取的是冷锻所以只有过之而无不及。

    并且配备了轻便的骑枪,便于短途的冲锋使用。

    与近卫军一样,配备全服武装的坐骑战马的骑兵,身套帝国板甲,头戴桶式头盔,头盔中间是十字开口露出眼睛。

    但他们与近卫军不同的是,他们配备的武器标准与近卫军完全不同,虽然也配备了骑兵轻弩和大马士革弯刀,但并没有骑士轻抢,而是用的坚固的骑士铁枪,所用的马匹也不是近卫军的拥有长途耐性的马,而是具有短途爆发力的战马。

    所以他们是一直当之无愧的重骑兵,一支不弱于马木留克和斯瓦迪亚骑士的重骑兵,并且多配备的轻弩,还可以远距离的射杀。算是凡明创造的新型骑兵。并且数量足有两千人,算得上是一支劲旅。

    再来看看重甲步兵,这些移动的碉堡已经完全的训练成了一支即忠诚又有实力的步兵王者,同样是两千人的数目,手持陌刀,与骑兵一样身着改造过的板甲,跟骑兵一样算是凡明的精锐。

    其余的一千弩兵完全是连弩兵,速度快杀伤大,而过去的帝国军士与长枪兵并在了一起,统称帝国军士,双方取长补短,保留了长枪兵的超长枪,又加入了军事的大盾和鹤嘴锄,合并后的士兵远近皆能战!五千人的数目是军团的主力军。

    而早先用来割马腿的镰刀兵,在哈罗德的带领下,成功狙杀了宫相一行人,这也让凡明看到了特种兵的影子,于是突发奇想,将他们打造成一支专门执行特殊任务的士兵,仍然手持像狼的牙齿般的镰刀,个个不停的训练杀人技巧和行动速度,成为一支卡迪亚版的战场萨哈新。

    虽然人数依旧没多少改变,只有区区五百人,但执行这样的任务,并不需要多少人,而在与实力是否强悍!

    还有不得不说的攻城器械!这都是凡明将前世古时祖国的先进攻城技术运用起来建造的。

    首先来说说攻城锤,攻城槌,又称撞城锤,一个由绳子、木头、金属块组成的简易而笨重的武器。正是这个要几十个大汉才能抬得动的庞然大物,曾经在十字军东征中立下赫赫战功,成为中世纪集体作战兵器发展过程中一个重要的转折点,从而被载入史册。

    其次是抛石机,蒙古的人称为“回回炮”,类似投石机,但威力大上好几倍!并且投掷精准!它是一件“驳来品”进口货,是当年蒙古西征时从波斯人手中学来的,也算中国早期知识引进的成功范例。“回回炮”上出现了类似射击计算表的刻度,极大的提高了射击的精度。

    古籍上曾经记载“回回炮”在攻襄阳时发挥的巨大作用:“中人立毙,中地下陷三四尺”,也正是“回回炮”一阵齐射将襄阳的城墙击毁,历时三年的襄阳大战终于在“回回炮”的怒吼声中尘埃落定。算是一件攻城利器!

    最后是冲车和车弩,车弩大家都知道,而冲车是一种安有八个车轮、高五层的攻城塔。最下层是推动车前进的士兵,其它四层装载攻城的战斗士兵。车高约12米、宽6米、长8米。

    冲车利用自身的高度,上装车弩和投掷兵,从车中直接向城内射击,也可用来接近城墙,破坏女墙(垛墙),直接攻打城墙上的守敌。顶端还有弩兵,用来射杀守城之敌。算是一件无敌利器。

    凡明对这支军队的感觉非常的好,就忠诚度,武力值又高,简直就是练到顶级的部队!这可不是开挂能有的!

    “陛下,这次我们若是能攻下亚伦,那杰尔喀拉方面会主动的向我们效忠吗?”莱姆问道,此时的莱姆已经是整支军团的军团长,不仅仅因为他跟凡明最早,而且凡明也看中他的勇猛和打仗动脑子!要知道,对于这个时代的指挥官们,能动脑子的寥寥无几,所以莱姆当之无愧这个军团长。

    而帝国军士则由吉尔担任。成为掌握士兵数最多的军官。

    “会的!马特拉斯公爵一死,杰尔喀拉方面便陷入了夺权之中,还有虎视眈眈的阿美拉堡的塔奇亚斯,算是内外皆忧,他们迫切的需要一个强力的外援,而很不幸!那个外援只有我们!哈哈...所以到时候我们扶持一位新的杰尔喀拉的领主,那其他人也就认命的归附我们的!”凡明自信的说着。

    其实他说的没错,在领主死后,没有继承人的土地必然会引起激烈的争斗,所以扶植傀儡是再好不过的统治办法。

    但凡明确没想到,一个让他意外力量的加入,使得他省去了不少事。

    凡明的大军运载着攻城器具,缓慢的向亚伦行进,而就在这时,另一队骑兵,护送着一位身份高贵的人,飞奔出亚伦城,向遥远的沙漠奔去.....

    大军带着所有的攻城器械,虽然行进速度很慢,但所经之的因为良好地纪律,还有凡明都会下令用高价收购农民的粮食,而不是像别的军队一样,像强盗般的抢,所以受到了愈多农民和村庄的欢迎。

    凡明也不时地宣传着他的自由罗多克思想,向农民们保证夺得罗多克之后便会给予他们尊严与自由,且让所有的农民得到梦寐以求的土地,农民们便更是深深额感激这个未冕的皇帝,这就是朴实的农民们,你对他们好他们便会把你当他们一辈子的恩人,你若对他们坏,他们也只会深深的埋在心底。

    这是军团行进的第三天,军队已经离亚伦只剩下三天的路程,要是日夜兼程的话也许只需要两天左右。

    “陛下!前边再走几个小时我们就到伊欧薇雅,那是个富饶的村子!而且村民们非常的好客!以前我们曾经在那里受雇给一个领主做佣兵!所以知道,那里盛产小麦,现在正是秋收之季,我们可以去那里补充一下!”莱姆向凡明介绍到。

    “哈哈,是不是那里有几个漂亮的姑娘啊莱姆!竟然让你这么激动!”班达斯打趣地说道。

    “嘿嘿...姑娘们当然也好,只是很久已经没去过了,早就忘记我了吧!”莱姆不好意思的说道。

    “哈哈!莱姆!你这小子不地道啊!看你平时憨儿吧唧的,没想到你小子心里还会算计啊!小看你了!”凡明这时也打趣道。

    周围的士兵们听到了也是哈哈大笑,倒是弄得莱姆怪不好意思的:“哪有,陛下您还不知道我吗!一向只对打仗有研究!哪研究过女人啊!”莱姆斜眼怒视了周围笑着的士兵,然后掩饰道。

    “不对啊!莱姆兄弟!上次跟你喝酒不是还说过要给我跟布什各找个美女的嘛!还说你对女人最有研究!屁股大能生,胸大能养的!啊!是不是布什!”这时吉尔也凑过来打趣道,并向布什抛了一个眼神。

    布什马上会意道:“是啊是啊!莱姆兄弟还说陛下带回来的那个女人是您的小相好,还说城堡的厨娘也是您的*呢!连雅米拉小姐都不知道还是我跟他说的,他都知道,怎么会不懂女人啊!”布什根本就没脑子,跟他开玩笑,总是要出事的!

    果然,莱姆听到布什的话,心中已是大喊倒霉,怎么遇上这么个没脑子的人!而吉尔卡尔和班达斯都已经笑得前翻后仰。

    凡明却是嘴角抽搐不已,他想起怪不得在维鲁加的时候,雅米拉一来到就是大打出手,原来都是这货捣的鬼:“莱姆....你他娘的给我过来!”凡明手提三尖戟呼喊着就向莱姆打去。

    而莱姆大声的求饶策马就逃:“陛下!冤枉啊!陛下!我错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