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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6) 好马不止识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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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天就是劳动者的节日了,无论是学生还是已经工作了的书友,在我看来都是劳动者,为将来或者为当前的生活不懈努力着,在此提前祝大家节日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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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叶虽然不是为了找小草才走到这处院子,但小草从上午离开宋宅后,就一直没回来,这却是事实。所以对于莫叶稍加修饰后的理由,白桃并没有怀疑。

    而提及小草的事,白桃心里则有自己的一番考虑,但这层深的意思她当然不会说出来给莫叶听。

    所以她只是不咸不淡地应付了一句:“她即将成婚,这女子的心事,有时候即使同为女子,旁的姐妹也没法琢磨透彻。”这话刚说完,只稍微顿了顿声,可能她也有些觉得自己表达的态度应该更热忱些,便又补充说道:“眼看这时辰也不早了,我派几个家丁出去找一找她。虽然咱们可能不太明白她的心事,但大家坐在一起说道说道,也总比她一个人闷在心里要舒服些吧。”

    “白桃姐姐说得对。”莫叶微微一笑,“这些事情又要烦姐姐劳神了。”

    莫叶若要使唤宅子里的那些仆从家丁,当然也是毫无问题的,只是在处理这些琐碎事情上,她可比白桃生疏得多了,便顺势推了过去。白桃当然不会真觉得有什么辛劳可言,这只是小事罢了,从前至今就一直是她主办。

    白桃果然含笑道了声“无妨”,随即就与莫叶告别,轻轻踏着碎步离去了。

    待白桃的身影消失在宋宅一重重的屋舍院落之后,莫叶也已故作随意地绕到面前那宅子的侧后方,她总觉得在白桃刚才走出来的那处独院里,一定还存在别的人,并且此人不太像是宋宅里的熟人。白桃的那番解释,她从一开始就是持怀疑态度的,因为她真切的听到了那个陌生以极的声音,这一点或许是白桃料想不到的。

    侧目盯着那道月弧院门看了一会儿。莫叶搓了搓手,有些犹豫起来。

    如果里面真的有一个令自己觉得全然陌生的脸孔,自己该怎么办?如果真有此人,那便能证明白桃是在说谎,今后自己与她彼此间又该怎么维系平衡的关系?如果白桃真为了与一个陌生人见面而要在自己面前做那么多的掩饰,今天这本来是偶遇的一件事情,或许会走向另一个难辨的方向……

    就在莫叶犹豫着的同时即将拾步往那个独院迈入时,她的耳畔忽然传来一个声音。

    “小姐!”

    莫叶心神微怔,朝喊来的声音看去,就见是一个宅中的家丁。一脸有事、且有些焦急的样子。

    果然。不等莫叶开口。在刚刚接上她的目光之时,那家丁连忙又说道:“是马房那边,那匹黑马不知怎的又闹起脾气来,陈小哥说或许只有您能制住。请您过去。”

    黑马是经雾山之事后,在叶府待了几天,最后被莫叶牵着归入宋宅的。

    叶府没有养过马的仆役,马放那儿会是一种负担,而最关键的一点还在于,这马不但认路,还认主人,若莫叶每天不去看它两眼,它便极有可能闹脾气。谁也制不住。于是在斟酌了几天后,莫叶便把它牵了回来,宋宅地方大,又本来就有一处马房,豆料也是现成的。

    但莫叶对于此马一直觉得非常诧异的是。应该不会认她这个主,而该认原来那个主人吧?

    对于此事,伍书找她谈过,结论是这马因为她身上溅到的毒蛇体液,扭转了黑马的辨识方向。借以此结论,伍书认为这马很可能就是雾山上那个利用了莫叶的男子之坐骑。为此,他们还一道借着老马识途的优势追去了萧淙暂居京郊的秘密地址,但最后却是一无所获。

    然而哪怕事情延展到这个局面,依然不可否定,在将来的某一天,这匹马仍可以将原来的老主人认出来。

    莫叶刚刚到达马房,在宽敞院子里兜圈子的那匹黑马就慢了下来。看见莫叶准备走近那马,站在一道马槽后头的杨陈提醒了一声:“小心这牲口,刚才差点顶翻了我。这几天我可没虐待它,它却不记得,白瞎了大好豆料。”

    黑马听见男子的声音,突然打了个响鼻。

    “竟这么难伺候?”莫叶走近黑马,这马也顿住四蹄,静静看着莫叶弯腰拾起了拖在地上的缰绳。

    莫叶将缰绳收紧了些,见这马并未怎么乱跑了,就又说了句:“好像也不是太暴躁嘛。”

    她的话音刚落,那马就轻轻抖了抖扁长的马耳,翼动着鼻子朝莫叶身上嗅了起来,渐渐嗅到莫叶下颚那里,白皙的皮肤上还隐隐可见一个小印子,那是半个月前在雾山上遭遇群蛇时,一滴毒液溅到腐蚀出的痕迹。

    叶正名说过,这印子会渐渐消失,但需要一段较长的时间。莫叶对这一点倒不是很担心,因为这印子即便不能自然消失,不仔细看也是看不出来的。她却没想到,这马不知是长了双比人还仔细的眼睛,还是生了比狗还灵敏的鼻子,竟不知不觉就嗅上了。

    马鼻呼出的空气满是豆料的气味,莫叶旋即抬起一巴掌甩在那长长的马脸上,将它的头退去一边了。

    黑马甩了甩头,似乎已经确定了莫叶是它主人的身份,也就没再继续嗅了。任着莫叶手握缰绳将它牵回马棚里,在这过程里它也只是昂头嘶鸣了一声,看上去似乎是在表达着欢快的情绪。

    拴好缰绳,莫叶伸手到马槽里搂了搂,觉着斗料够了,她便取下挂在马棚木柱子一侧的一把大刷子,开始给黑马梳毛。那马顿时乖如卧兔,站着一动不动,又有些像条狗,居然还摆了几下马尾。

    旁观着这一切,杨陈只得摇了摇头,感慨了一声后慢慢说道:“我看你这几天跟着我学习伺候马的方法,学得也差不多了,关键是这头犟脾气的牲口只认你,你上手也就快了。不过……你不会真准备一直把它养下去吧?”

    莫叶笑着说道:“你看,它其实不是挺乖顺的么?养狗养猫都是养,为什么不可以养马?”

    杨陈苦笑道:“马很费豆料的,这成本可就比猫狗之流不止高出三倍了。”

    莫叶随口应付道:“那怎么办,不养着难道卖了?卖给别人,再去祸害别人?”

    “总比祸害我强吧,它这个样子,在我手上根本做不了一点用,养来何用呢?何况宋宅已经有马了。”说到这里,杨陈犹豫着顿了顿声,再才接着说道:“卖给别人,也不一定是买去用,不是还可以那个样子么?”

    似乎是经过了几天的相处,杨陈也觉得这马通一些人性,所以有的话他没有说得太直白,但莫叶当然是能够听得懂的。

    马肉虽然比猪肉糙许多,味道也不太正,但用香料卤制后,一样是可配烈酒的好食。有些地方的汉子,还就吃不惯猪肉,偏喜欢这种带嚼劲的。

    想到这马不顺人意就得挨宰待食,莫叶佯怒“呸”了一口,说道:“这可是血统不俗的名马,哪能那么容易就……咳,总该多些耐心伺候,有时候牲口比人还记得知恩图报呢。”

    口头上说到马的知恩图报,莫叶心里则是想到了她在《少将志》上看到的一些记录。那些战死沙场的将士们,就有一些是重伤负于马背,经马狂奔冲出战阵,得以保全主人遗体回到己方阵地。

    更有一些斥候,全耐马的脚力和定力,狂奔千里带回消息。

    在人们的生活中,会有较重依仗用到的两种大牲畜,一个是牛,一个就是马。牲畜之中,最劳体力的也是这两种。农家若有一头力壮的牛,把田地的土翻得够深够细,一年的收成大抵不会太差。而对商人以及军人而言,好马绝对是可靠的助力,这牲口的智力不比狗差,能做的事却比狗不知多了多少。

    黑马脖颈上的一纵有些长的鬃毛自根部竖起了一些,再才垂下来,使这马看上去颇有精神。莫叶看着心里喜欢,便伸手拂了拂,随口又说了句:“如果它没有一点脾气,岂非谁牵它就走,那就真是没什么长养的价值了。”

    杨陈听了这话,忽然来了一句:“这牲口不就是被你轻轻巧巧牵回来了的么?”

    莫叶一时语塞。

    就在这时,眼看着已经安静下来的黑马忽然又有了狂躁之意,马嘴停止了嚼豆料的动作,四蹄却断断续续在地上刮了起来,一双马耳一并朝一个方向抖去。显然,它此刻的狂躁不太像是闹脾气,而是发现了什么。

    杨陈望着再次躁动起来的马,心起一个念头,就调笑了一句:“看样子它是连你也抚顺不了了。”

    “不……”莫叶迟疑了一声,在说出自己的想法以前,她先问了一句:“我听说,大多数动物都能听见人听不到的声音,是这样么?”

    杨陈感觉莫叶话中有话,便收起了玩笑之心,认同地点了点头。

    莫叶也收了手中的大刷子,挂回马棚下,然后又说道:“如果家里遭了贼,除了看家的犬会吠,马厩里的马会不会嘶鸣呢?只是它能弄出的声响总是很有限。”

    杨陈眼中流露出一丝疑色,终于开口问道:“你这么说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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