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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章 死磕硬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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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外人来说,劫掠团在流亡之域上有过太多太多的经典战役了。几乎随手找一场战役出来,都能够发现他们的强大和无与伦比。无数人争相讨论这支队伍的成名战到底是发生在什么时候、什么地点,面对的又是什么样的敌人。这讨论一直没有答案,而在劫掠团内部人的心中,他们的成名作应该是在他们旗号都还没有正式确立,面对当时流亡之域一个并不算顶尖的金州匪帮的突袭战。这场战役,对于他们来说,似乎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甚至被他们不少人称之为‘启蒙战’……”

    ——摘自《劫掠团志》

    身在突袭战当中的曹团长觉得自己冲在最前面,尽可能的多砍翻几个鬣狗盗匪,就是尽量控制己方伤亡的一个切实有效的方式。殊不知自己深厚那支魔鬼筋肉人队伍已经比他想象中还要强大得太多太多。

    挂着狂化、冷静、敏捷这几大神曲光环,面对那些本就素质不高而且还被三大负面神曲光环光顾的鬣狗人盗匪,森林狼骑士们就算想破了脑袋都想不出一个自己会搞不定的理由。

    他们手中的大马士革弯刀在这个时候证明了为什么它们值那么多钱,大马士革弯刀不愧是在人类世界当中都算顶尖兵刃的存在。森林狼骑士们对于自己佩刀非常的爱惜,他们很少会去和对手硬碰硬,尽可能的刀刀到肉。

    鬣狗盗匪们的动作本来就已经是慢动作了,落在狂化过后的森林狼骑士的眼中,又更加的慢了一拍。说这些鬣狗盗匪是对手,还莫如说他们是笔直杵在那里等着森林狼骑士们练习枭兽的活靶子。

    他们唯一的优势仅仅是人多,见到森林狼骑士撞过来,一些家伙还是奋起余勇举起手中的各种奇形怪状的兵刃捅过来。避无可避的时候。森林狼骑士们还是会选择兵刃相交,去劈开问候他们身体的凶器。

    拿同样冲在前头的硬特的一次遭遇来看,就能够明白为什么森林狼骑士们的三叉戟突击阵势如同进入了无人之境一般。

    因为冲在所在队伍的当先位置。硬特受到的关照也比身后的兄弟更多。这些经过了慌乱的鬣狗人盗匪还真是有点小本事,起初在面对森林狼骑士们的冲击时。他们本能的选择避其锋芒。

    或许是因为他们发现了自己被负面神曲弄得如同全身灌铅一样的状态跑不过骑着四条腿巨型座狼的森林狼骑士,或许是因为远处他们那两个大胡子首领大声而又卖力的吆喝,他们终于骨气余勇尽可能的朝着敌人发起进攻了。

    一柄关刀朝着硬特兜头盖脸的劈来,甚至还带起了一阵呼啸。动手的鬣狗盗匪身强体壮,也是硬特一路杀来遇见的攻击最有力的一个对手,哪怕这并不算什么威胁,但也值得褒奖一番了。从他的武器就可以看得出来,这货应该也是金州匪帮当中的一个小头目。

    那柄关刀更是让硬特有种哭笑不得的感觉。因为那是一柄青铜短刀绑在一根青铜棒子上的劣质关刀。硬特也是双手持刀,顺手一刀劈过去,硬特的本意只是想要劈开对方的攻击而已。因为爱惜自己的兵器,硬特甚至没有怎么发力。

    但即便如此,硬特的大马士革弯刀也只感觉受到了一点阻力,就毫无阻碍的穿了过去,那惯性差点扯得硬特在狼背上的身体有点失衡。定睛一看,那青铜关刀已经被大马士革弯刀给砍成了两段,还不是在那捆绑的位置,是把那关刀的刀刃一分为二了。

    短暂的愣了一下。硬特还是反应神速的把那同样有点愣神的倒霉鬼给一刀剁翻在地,纵骑直接越过了他软软跪倒的身体。

    大马士革弯刀传说中砍铜剁铁如切豆腐,硬特一直都以为这是传闻的夸大性。而到了这个时候。硬特方才发现这些好宝贝流传在外的名声几乎没有一点的水分。

    这样的情况不仅发生在硬特的身上,其他的森林狼骑士们也都发现了自己手上的弯刀面对这些劣质的青铜武器是有着多么强大的优势,一个个都喜不自胜。就算是团里面其他兄弟的主武器,比起这奇货可居的大马士革弯刀都相形见绌,森林狼骑士们纷纷感慨着自己的好运,还好沃尔夫一族都喜欢用弯刀,这些好东西才会落到他们的手上。

    当然,老板大批量“采购”这大马士革弯刀的功劳也是居功至伟的。

    当优质的冷兵器和面前的血肉之躯奏出了一曲堪称惨烈的铁与血的旋律,看着对手在面前如同被收割麦子一样成片成片的放倒时。森林狼骑士们都觉得这个世界真可爱。

    在这种巨大的劣势条件之下,换成是一般的盗匪团伙估计早已经被杀得丢盔卸甲到处乱窜了。盗匪团伙不像是久经训练的正规部队。他们并没有严格的纪律和过硬的专业素质,这是曹团长早就已经发现的一个问题。

    无论是之前的塞尔比半兽人部落。还是卡塞尔鬣狗人部落,几乎都有这样的问题。这些荒原上的强盗欺负良善打打人多欺负人少的顺风仗很在行,反正就一个宗旨,大家撒开双腿冲过去乱砍就行了。但是一旦出于劣势,他们的信心流失速度可以让荒原上的疾风都自叹不如。只要给予了他们迎头痛击,那么他们溃散而去完全是理所应当的情况。

    这样的天然缺陷,让曹团长一直以来都不怎么看得起这些盗匪,但是今天,这些盗匪着实让曹团长都大开眼界。

    是人都看得出来,这些鬣狗人盗匪明明都已经人心涣散了。但是在远处那两个大胡子的吆喝之下,他们却还在义无反顾的朝着曹团长等人前赴后继的冲来。那两个大胡子的命令对于这些鬣狗盗匪来说就像是强力的催情剂一样,即便他们都知道冲到劫掠团这些暴徒身边只是让自己死的更快而已,但是他们却依然表现得毫不迟疑。

    区区盗匪,却有这样悍不畏死的勇气,这金州匪帮确实有它能够在这里站住脚的理由。

    这种情况让曹团长觉得非常的头疼。本来在曹团长的计划当中,只要一次足够狂猛的突击,就能杀得这些王八蛋屁滚尿流。到时候森林狼骑士们只需要轻轻松松的哼着小曲然后驱使胯下的坐骑追上去把那些逃窜的家伙一个个砍翻在地就可以了。

    实际的情况是,那些鬣狗盗匪悍不畏死的朝着三柄尖刀突击队前进的方向拥挤而来。竟然硬生生的把曹团长等人的冲锋势头给遏制了下来。最显而易见的,就是曹团长和硬特这些带队人的周围左右已经躺着不少的无首尸体了。一会的功夫而已,曹团长和所有的森林狼骑士们已经足足砍翻了三百多个鬣狗盗匪。

    要知道,即便是这个时候,这些鬣狗人盗匪依然还被三首负面神曲的光环折磨着,他们实力甚至远远的低于平常时候。这些家伙,是真不畏惧死亡吗?这可完全不像是一般的盗匪,盗匪蛮横往往都是争对的那些手无寸铁的平头百姓或者他们的猎物。绝对不应该是面对他们无法抗衡的强势对手。

    在战损比已经高达十分之一的情况下,这些鬣狗盗匪依然不依不饶的执行着两个首领的命令,已经值得人尊重了。起码比起那些和曹团长交过手的盗匪团伙来说,他们更加的彪悍。

    流亡之域每天都有大量的盗匪逝去,大多都是因为盗匪团伙之间的利益纠葛发生的火并。雄踞一方的金州匪帮能够有今天这样的规模,确实是经历过太多的生死考验了。

    曹团长横过手背擦拭了一下脸庞上被喷溅上的咸腥的暗沉血液,踢脚便是将一个从地面上滚过来准备砍座狼狼爪的鬣狗盗匪给踹得飞了出去。骨折的脆响和那鬣狗盗匪的惨叫几乎是同时响起的,这一脚之威直接让那鬣狗盗匪横飞了出去,顺带着还砸到了几个扬起武器的鬣狗人盗匪。

    曹团长恶狠狠的目光越过面前涌动的人潮望向了那两个大胡子首领。他们此刻已经骑上了坐骑,好歹是首领。以至于他们还是有着自己专属的坐骑。

    看样子那应该是他们抢来的马匹,不同于曹团长那神骏的巨骨马乌骓,这两个大胡子的坐骑只是寻常的巨骨马。颇有点瘦骨嶙峋的味道。

    如果不是这两个大胡子的冥顽不灵,这些鬣狗盗匪也不至于这么负隅顽抗。在曹团长的身后,一个森林狼小伙子已经在混战当中被一柄青铜剑捅中了大腿,为了不让老板和一大帮兄弟分心,那个顽强的小伙子甚至连哼都没有哼一声,一刀砍断了那柄捅伤自己的凶器,顺手一抹便把对手枭兽。至于那断刃,他甚至无暇去处理,任由其嵌在腿部肌肉当中。

    还好不是什么要害位置。要是稍微偏一点,断子绝孙都是小事。那只不过才是嘴边冒了一点青涩绒毛的森林狼小伙子很有可能会当场毙命。这就是轻骑兵的硬伤,他们的防护能力实在是太低了。特别是当没有石肤神曲照顾的时候,他们也就是寻常的血肉之躯。

    他们身上的皮甲也许精美,但是当面对近距离的锐器狂戳猛砍,同样也和草纸没有什么太大的差别。

    这就是曹团长愤怒的地方,就现在的情况来看,一旦尖刀突击队的突进势头被遏制了,那么失去了灵活性的森林狼骑士们就没有了赖以为生的强大机动力,又需要面对前赴后继猛扑过来的敌人时,伤亡是在所难免的。

    那个小伙子受伤只不过是一个开始,还远远不是结尾,如果不尽快的做出调整,伤亡的情况就会接踵而至!(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