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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南征雄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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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道是不是就连兽神今天都颇为激动,连绵了几天的大雪在上午时分诡异的静止了,青天白日仿佛回到了春光明媚的三月。这还不算,大雪停了一会之后,就连天上的动静都不一般,大冬天的竟然莫名其妙的一连串轰然作响,像是雷公操电母。

    “他妈的!这排场这够大的,连天大哥都帮着放礼炮,总算知道了‘天公作美’是根据真实故事改编的。如有雷同,是不是巧合也不好说了。”刚刚换完一身行头的曹大队长走出房间,颇有点嫉妒的说道。

    曹大队长莫名其妙被圣比蒙的野性呼唤拖着横空出世,也未曾有过这样的动静。莱昂纳多只不过是回趟家,就这么大排场,完全像是拍大片。这个传奇英雄未免也太神奇了,连天大哥都当他的托,存心是想让曹大队长心里长疙瘩。

    两个小秘书的一番好意不能浪费,曹老板自然都要穿戴上。

    罗韩的金链子没得选择,长度不能当腰带,只能当做狗链子一样拴在脖子上。除了金灿灿的耀眼之外,还粗得足以让一些人心生歹意。

    因为体质的变异,加上憋了近二十年的处男精华,曹大队长火气旺盛得很。平时穿一身夏季制服都嫌热,曹大队长索性把制服给脱了,直接把白色虎皮大衣披在身上。找了半天没扣子,也就任由衣襟豪放的洒开。

    这种和平素迥异的打扮风格。甫一出场便是让整个治安大队上下一百多口人都陷入了震惊当中。每个人都停下了吹牛打屁,一霎不霎的盯着老板。

    “看什么看?老子脸上长花了不成?就算老子是超级大帅哥,你们看了这么久也该免疫了。”曹大队长被那一片目光看得发毛。心惊肉跳的说道。

    “我操!真是见亡灵了,老板你真的帅到掉渣啊!”艾弗森一脸放光,目光中充满了难以自信的神采。

    艾弗森的一句话是所有人此刻的心声。曹老板的身材那是绝对的钻石比例,一身流线型的完美肌肉很少大方的亮出来,因为不符合祭司的身份。

    而那没扣的白色皮草则是让他这一身私藏的好货终于得见天日,洒开的衣襟一眼看去就能把那线条感十足的身材一览无余。一道道狰狞的伤疤散发着别样的风情,搭配得天衣无缝。

    一条金链子在这一刻也仿佛脱离了俗气的范畴。像是为曹老板而存在的一样,和他那豪放的姿态配合得恰到好处。

    一条笔挺的制服长裤。一双长筒小牛皮靴,把曹大队长*的三条腿包裹得很有味道,力道感十足。

    嘴里叼着那杆雪茄袅袅的烟雾给曹大队长本来就硬挺俊朗的脸庞平添了几许潇洒,就连那平时看来奸诈无比的大背头也在奸诈的同时透出了一抹匪气。

    老板的新造型出炉!

    举头投足间都透着狂野力量的野性魅力。绝对是帝国古往今来都大受欢迎的粗犷勇士风格。加上曹大队长原材料非常不错,这新造型就算是人类那些贵族小姐们见到了,只怕也要一声娇喘,浑身无力。

    两个小秘书眼前一亮,仿佛发现了新大陆一样。她们也没有想到仅仅是贡献了两件行头,就成就了一个完全不同的老板。这是阳刚的极致,就算是把老板放在帝国第一美男子莱昂纳多面前,也绝对不会被人当成陪衬给忽视掉。

    在众人目瞪口呆的表情中略微陶醉了片刻,曹大队长还是想起了自己今天性质为绿叶的本职工作。南征大军本来就是从南边归来。进城自然也是要走南城门,招呼手下兄弟整理好仪容,曹大队长便是带队赶到了南城门外。

    手下的兄弟排成了两列。如同是雕塑一样站得笔挺。每个人都目不斜视,倒有那么几分仪仗队的味道,曹大队长则骑着一匹纯黑的神骏巨骨马。

    在两边拉着缰绳,驱着马匹来回的踱着小步的两个小秘书和曹大队长组成的三人组无疑是整个大队最亮眼的一道风景线。

    这匹巨骨马还是曹大队长的对头赫尔德“友情赠送”的,前几天虽然没能顺利敲到钱,但是曹大队长把这匹马给摔得不轻。就连赫尔德的商队都以为这匹马活不了。直接丢掉了。

    还是在场的群众后来把它送到了曹大队长府上,这巨骨马还真不愧是价值千金的好马。那种程度的重摔就断了一根肋骨而已。之所以没爬起来是被曹大队长给砸晕了。

    两个小秘书请来巫医调理了一下,这马屁事没有,也算吉诺比利没有白演一场让人拍案叫绝的好戏。就这匹好马的身价,也算曹大队长赚了一大笔,脱离了靠一双腿大奔的时代。

    有钱人的世界,还真不是治安大队能够理解的。哪怕就算是当场被砸死了,也不能丢垃圾一样丢掉啊!杀了吃肉,还有一锅大补的马鞭汤,怎么着也不能便宜外人啊。

    一切都像是为了今天的曹大队长准备好的道具,让曹大队长不至于在这重要的日子里落了治安大队的面子。

    这马性子本来还算是比较烈的,其他人靠近都会表现得很毛躁,就连给它治病的巫医都差点没挨一记飞腿。但是曹大队长出现在它面前的时候,它却顺从得跟猫咪一样,甚至颇通曹大队长的意思,让它怎么着就怎么着。

    这到底是曹大队长的暴力给它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还是其他的原因就没人知道了。

    因为通体乌黑,四个蹄子却又如玉一般欺霜赛雪。这种独特的外貌特征让曹大队长非常中意,颇有英雄情怀的曹大队长赐其名为“乌骓”。成为了曹大队长的私人坐骑。一路骑着它走过来,赚足了不少的眼球,就连熟悉曹大队长的群众都是一个劲的喊帅。

    曹大队长难免有点陶醉不已。这一次自己的出场效果还是要给予充分的肯定。正如两个小秘书所说,比不过别人,那也绝对不至于只是个路人。

    正午时分缓缓而过,在这种近乎于是漫长却又无可奈何的等待当中,终于盼来了正主。远处的地平线上,一条整齐的黑线已经引入眼帘!

    帝国南征的雄师凯旋而回,就连有点意兴阑珊的曹大队长都情不自禁的提起了十二分的精神。

    曾几何时也身为军人的曹大队长显然有着军人的铁血情怀。对于这些离家在外,以自己的身躯和热血保家卫国痛击强敌的军人。任何人都应该给予绝对的尊敬。南城治安大队的所有人本来就笔挺的身影也是挺得更加的直,仿佛要刺破苍穹一般,极有力度。

    曹大队长眼力非常好,可以说是斯里兰卡第一个窥测到这支凯旋雄师真容的人。

    他们整齐的军阵在行进之间保持着不变的间距和相同的步调。哪怕是凯旋而归,都像是在奔赴战场时的那种认真和严肃。

    这是一支不折不扣的精锐之师。曹大队长用自己的眼光下了个判定。

    经历过杀伐,这支南征雄师明显透着一股直冲云霄的锐气。迎面踏来,更让人有种黑云压城的错觉,仿佛挡在这支雄师面前的东西都只能被他们踏成齑粉。

    南征雄师一共三万人,由三个军团抽调的成员组成。泰格族的虎贲军团,莱茵族的狮心军团,以及沃尔夫狼族的夜舞军团。虽然三个军团都不是尽数出征,各自只编排了一万人参与南征。却也毋庸置疑是一股极其强悍的力量。

    这来自于不同军团的混编雄师都出自比蒙帝国赫赫有名的劲旅,三大主战种族的王牌。凑在一起,不但有不同优势的融合。更有相互竞争的强劲之势。

    这样一支南征雄师,曹大队长觉得就算统军之人是个庸才,也能够把南边的蛮族打得落花流水。蛮族被打得再惨都是说得过去的,毕竟他们面对的是号称泛美大陆最强的战士,比蒙兽人军部的顶级编制。输了不但不丢人,还应该感到莫大的荣幸。心态好一点的。更应该觉得自己有面子,回去还可以吹吹牛。说自己碰过战场上最硬的骨头。

    哪怕是在千年前的大战当中败给了人类联军,但是那是因为时代和文明的交替,非战之过。比蒙军队的强大,就算是放在今天,也是处在强军金字塔顶点的。

    当这支南征雄师还有着赫赫有名的莱昂纳多这个传奇人物为领袖的时候,自然会变得更加的恐怖。莱昂纳多不是只有虚名的庸才,而是一个有着惊艳才华的英雄。一个优秀的领袖,甚至可以让一个集团升华到一个更高的层次。无疑,莱昂纳多就是这样带着光环的领袖。

    “全体都有了!英雄们回来了,准备迎接!”曹大队长扬声喝道,两列治安大队成员齐齐一个转身,准备好了自己最好的精神面貌去面对出征的英雄同胞们。

    见到斯里兰卡在望,南征雄师的勇士们显然也是群情激动,随着步点的敲动,南征雄师人未至,一曲雄壮的歌声却先一步响彻云霄:

    “春时出征冬始还,澎湃长河映蓝天。

    壮士铁马将军剑,旌旗半卷出雄关。

    女儿柔肠男儿胆,滔滔热血染衣冠。

    大漠无垠江湖远,暴雨惊雷亦如磐。

    美人泪,杯中酒,天下任,丈夫肩。

    风萧萧,路漫漫,情切切,意绵绵。

    生死盟,山河恋,国与家,恩与怨。

    何必回头伤往事,且把风流唱少年。

    万里江山千钧担,守业更比创业难。”

    无论是曹大队长,还是其他的人,在第一时间便是被这首并没有听过的歌给吸引了进去。这并不是比蒙战士那些耳熟能详的大众军歌,而是一首颇有点另类的歌曲。而这首歌曲的第一句,就已经能够听出这是一首南征雄师的专属歌曲。

    这种另类的歌曲透着一股说不出的细腻味道,他们没有歌颂自己南征蛮族的丰功伟绩,也没有感伤袍泽离去的忧伤。

    整首歌不但热血沸腾,壮怀激烈,甚至还能引人深思。

    什么是家?什么是国?什么是军人?什么是责任?什么是感情?什么是情怀?什么又是战争?岁月的长河中流淌的诸多元素,裹到一起让人产生的不仅仅是单纯的感慨……(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