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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78对男人而言是诱/惑物,对女儿而言……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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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怜伊属于不易止血型体质,送到医院时,那手上的收口便源源不断地流血。

    血量缺失严重,可她的血型又是稀有的熊猫血,医院昨夜抢救病人将库存用完,短时间内根本就没有备份。

    诧异于她与自己的血型一致,最终是倾玖为她输的血。

    看着自己的血从身体中抽出,被灌入到透明的瓶中。又瞧着那鲜红的血一点点融入沈怜伊的身体。

    明明是自己的血,最终却变成了她人的妗。

    这个过程,当时的倾玖不明白为何会有一种难受的感觉。

    可后来,亲眼见到了何瑾朔吻沈怜伊,这才明白,原来,这就好比她献血。何瑾朔这个她离不开的男人,最终也变成了沈怜伊的跬。

    那会儿,倾玖当真是佩服自己的演技。

    他一日不点穿,他一日不提分手,她居然还能够没心没肺地继续当他的女友。

    “追男人勇气可嘉,暂时将我未来一年内的女友权交到你手上了。”

    “才一年!”她跳脚,脸上却是洋溢着笑,“那我未来两年内的男友权就送给你了,哼,我可没你那么抠门。”

    他一年的女友权都还在她手上呢,她干嘛要便宜其她女人?

    甚至于到后来,校内疯传他和沈怜伊男才女貌已经走到一起了,她也没有对他质问,更没有让他给予解释。

    “劲爆消息,何会长正牌女友正式出炉,居然是外语系的沈大系花!”

    “不可能吧,上次何会长为了法学系的倾玖美女可是专程赶去山区指挥支教,我还以为他正牌女友是那位主呢!”

    消息流传整个校园,他们两人都极有默契地保持一致,仿佛彼此,都心照不宣。

    倾玖一直都在想,那会儿何瑾朔暂时不跟她分手的原因。

    自那之后他与她相处时似乎欲言又止,自然是想要跟她谈分手了,可为何迟迟不说呢?

    后来,她终于想明白了。

    他曾说过要将他一年的女友权交给她。

    一年没到,所以,他作为一个守信的人,怎么能主动提分手呢?

    所以,才有了那一年的雪夜,那一年的前一刻他还和她腻歪在厨房里头准备过年时的菜肴。下一刻,他却突然说沈怜伊为他怀孕了。

    一年时间过了,他也便从她身上取回了他曾经给予的女友权。

    然后,将这权力,给予另一个女人。

    甚至在她故作不在乎地答应下来分手,在她离开门瑟缩地藏在灌木丛中只为了他能够像以往任何一次两人闹别扭时找到她并将她搂入怀时,他却迫不及待地将沈怜伊给叫来,迎进了门。

    可笑早在之前,她便知道了沈怜伊是自己的妹妹。

    *

    那会儿是在自己给沈怜伊献血之后不久,沈怜伊复原后作为感谢,亲自上门致谢。

    那般柔弱的一个女生,自然是长辈们心里头的乖乖女,所以,倾老爹初看到沈怜伊后,对她的喜爱不言而喻。促膝长谈,将人留在家里头,甚至还打算让刘妈给她收拾客房让她住下来几天。

    即使之前一次次将何瑾朔出借给沈怜伊当男伴,倾玖听得何瑾朔对她摆事实讲道理,她都不以为意。那会儿,她是那般无所谓,觉得无论怎样,这个自己的爱的男人都不可能和自己的学妹做出任何对不起她的事。

    可自从看到医院里的一幕,亲眼瞧见了两人的缠吻,她才明白,那一切不过是自己的自以为是罢了。

    所以,当倾老爹要留沈怜伊在家里头住几日时,她终于再也维持不了表面的若无其事,毅然决然地主动赶人了。

    老爹不赞同地看了她一眼,望向沈怜伊的眼神越发带着歉意与怜惜。

    那会儿,她也纯粹以为那抹歉意是因为她赶人家走的缘故。

    直到第二天她瞧见父亲带着两份头发样本去医院,直到一周后她从父亲的床头柜抽屉里瞧见那份亲子鉴定报告。

    生物学亲缘关系成立的可能性为99.9999%……

    沈怜伊和老爹,是父女。

    这个消息,犹如晴空霹雳,炸开在她的世界。

    淹没了她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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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越南菜餐厅用餐完毕,两人便直接回家了。

    心不在焉地换鞋,瞧着那双七寸高跟,她竟有些恍惚起来。

    “这是魔怔了?换个鞋都能走神?”耳畔一声分不清是否嘲讽的话,下一瞬,倾玖但觉直接被他猛地拦腰抱起,整个人腾空,竟是束于他胸前。

    感受着他的体温,他胸膛的跳跃。

    他就这般大步往前,将他给一路抱向卧室。

    “我自己会走!”

    他们之间的隔阂不是一星半点,这般过于

    亲密的举动,让她只觉得茫然。

    “你如果要去看沈大明星,随意好了,出门左转,我不拦着,犯不着这样。”

    “这正室当得倒挺大度的。”何瑾朔的大掌拍在她臀部,力度均匀,“在家里这么大度,可出门在外我却没见到,反倒见到你一次次破坏我英雄救美的好事啊?”

    打断他英雄救美的好事,想想倒确实是真的。

    沈怜伊接拍钱潮浴用那支打着沐浴露的幌子拍的安/全/套的广告时,何瑾朔急急忙忙地赶来阻止,英雄救美表现得如此恰到好处,后来,救美完毕因着她这个正室在场,便只能忍痛将美人交给自己的特助Barry负责照顾了。

    齐衍之向沈怜伊求婚的场面盛大轰动,沈怜伊那么爱他,自然不可能愿意嫁,但也不妨碍她以此测试他的真心,让他赶去阻止。他确实是赶去了,英雄救美地让大加嘲讽齐衍之的风/流史。只可惜,她这个正室也好死不死地赶在他屁股后头追去,让他得英雄救美计划落空。沈怜伊一怒之下答应了那场求婚。

    剧组拍摄,沈怜伊被陈可儿借着拍戏的便利怒扇巴掌,他再次英雄救美地现身,冲冠一怒为红颜,封杀陈可儿怒斥导演。只可惜,她这个正室再次那么不知好歹地出现在那儿,偏偏打乱了他救美之后的计划。然后……他只能将护送美人去医院的大任交给他人。

    想想沈怜伊到现在还肿着的脸,倾玖顿时觉得挺欣慰的。

    她与她不合,是为了报复何瑾朔又或者是为了刺激他才会选择同一天出嫁吗?

    她当真是不明白沈怜伊,真的觉得那一头何瑾朔会去抢亲,会成为她婚礼上的新郎,所以才那般固执地选择与她同一天出嫁?

    其实有那功夫,她完全是可以趁着受伤期间施展小女人的软弱,让何瑾朔一天二十四小时待在她身边。

    也对,发生了陌陌失踪这件事,打散了她的全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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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子被何瑾朔不客气地丢到了床上,等倾玖反应过来,衣柜已经被打开,何瑾朔翻翻找找,替她找出了一件睡衣。

    “洗澡。”

    她什么时候洗澡,他都要管了?

    皱眉,她望向他。

    “醋味太浓了,赶紧去去味道。”

    一个枕头,朝着他丢过去:“没闻到这是火药味吗!?”

    每次她和他讲沈怜伊的事情,每次她明明是那般认真地在陈述在表明自己的态度,他却总能够以其它的事情插过话题。

    而她也知道,一旦真的触及这个敏/感/点,两人原本便摇摇欲坠的关系就会分崩离析,是以每次都是这般,她挑起的头,他总能这般轻轻巧巧就将这个头给扼杀。

    “现在倒是闻出来了,火药味确实很重,有点谋杀亲/夫的味道。赶紧,洗洗去,要不要我效劳?”

    “谢谢,留着那点力气为你的沈大明星服务去吧。她精力那么充沛,别到时候你没力气满足她,那可是男人的耻辱。”

    拿过睡衣,倾玖便打算往浴室钻。

    “这是恼羞成怒了?”何瑾朔在柜子里翻找,继而指指手上刚找出来的内/衣内/裤,“这么火急火燎的,不会是打算洗完澡连内/衣内/裤都不穿就这么出来吧?忍不住其她女人对自己老公的撩/拨,终于打算亲自出马比较一下你和她的实力看看是否悬殊?”

    他的手上,还摊开着那两件对于男人而言绝对算是诱/惑物,对于女人而言没那么较真的东西。

    可这两件东西,女人平日里自己看着无所谓,但这东西一旦在男人手上躺着,在男人眼中流过,那她的脸,便可以迅速充血了。

    “何瑾朔,你还可以再无/耻点!”

    “记得没错的话,咱们……是夫妻?”这句话,他故作茫然状回想,那唇角的笑,却泄/露着他的心情不错。

    走近她,他刚要将手里头的东西递给她。

    岂料后者却是猛地一退步,朝着他巧笑倩兮,“刚刚有句话你说对了,嗯……自己家里头我想怎么穿就怎么穿,所以,洗完澡不穿内/衣内/裤也完全随我意。不过,何公子你似乎该滚回陌陌的房间了吧?”

    一点点把他往外带,连带着他手上属于她的内/衣内/裤,倾玖都能够做到熟视无睹。

    “砰——”的一声,房间门被关上,将他给关在了外头。

    上锁。

    卧室门外,何瑾朔已然敛起刚刚的戏谑,俊脸上的表情,分明有着怜惜。

    再次望了一眼那紧闭的门,他踱步到厨房,给自己倒了杯水。

    刚将水杯放下,这才发现自己手里头居然还拽着不该拽的东西。

    失笑,他摇摇头,走到客厅,将它们丢到了沙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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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天早上起来,他一点都不怀疑倾玖看到它们的时候,脸色会再次充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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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丽影国际商城。

    撑着电梯扶手,John遮遮掩掩,对着戴着黑超还遮不住那半边红肿脸的沈怜伊一遍遍劝道:“我的姑奶奶,你就别再折腾了成吗?你出现在这儿是小事,可你的脸暴露在人前那就完了!这件事好不容易何少才帮着压下来,你被人拍到现在这情况,可是会影响你声誉的!”

    “挨打的那个人是我,明明我才是弱的那一方受欺凌的那一方,为什么我却不能跳出来为自己讨个说法?”

    脖子处系着一条丝巾,如果细看,隐约可见吻/痕。

    John见多识广,自然明白是什么,也只当她和齐衍之玩得比较激烈。

    “怜伊,既然进了这个圈子,那你就该知道这个圈子的规矩。有些事,不是只分对与错,不是你占着个理字,天平的秤杆就会滑到你那一边去。外头疯言疯语,你要顾及自己的名声,一旦你和陈可儿交恶的消息传播出去,不管到底是你不对还是她不对,首先,你们两个都将得到公众的质疑。那你们这么多年维持下来的信誉,很可能跌到谷底。”

    “是啊,所以就要让我忍气吞声,受伤期间只能偷/偷/摸/摸地窝在房间里,广告不拍戏不演,一心一意当个新嫁娘。”

    “姑奶奶啊,还有几天你就结婚了,都这个节骨眼儿了你就甭想着拍戏了成吗?真该给你申请一个最佳敬业奖。”

    闻言,沈怜伊倒是一笑:“这个主意不错,可以尝试一下。”

    两人到了三楼。

    都是奢侈品,一般人基本不会过来,不像普通商场那般人潮拥堵。

    三三两两的人,因着她装备齐全,倒也没人认出她来。

    “你呀,也真是不让人省心。齐少那么好的身家,肯为了你一掷千金,甚至不顾家里头的反对娶你,你对这门婚事居然还那么不上心。”

    齐衍之为了她一掷千金是真的。

    可他真的是为了她?

    沈怜伊只觉得讽刺。

    “John,有些事,并不能单单看表面的。”

    “这话什么意思?”

    “举个例子,钱潮浴用的温华安还有印象吧?当初我让你接了那支广告,其实也不过是想要让瑾朔紧张,进而认真对待对我的感情。所以,那天他为了我赶来,阻止那支广告的拍摄,我心情的激动无以复加。可温华安,却连何瑾朔的面子都不卖,你觉得,这真的是一个钻在钱眼里的商人该有的表现?”分析完毕,沈怜伊总结,“齐衍之也是如此,越是风/流便越是表明想要掩盖什么。他喜欢我?你觉得如果是这样,我会感觉不出来?恐怕我在他眼里,连起码的兴趣都称不上。”

    John停步,难以置信地听着她的话。

    “怜伊,齐少对你的好可都是有目共睹的。”

    “如果是指每次都大张旗鼓地送我东西的话,是个有钱的人都可以做到的吧?”

    大学里头,谁都知道每次广播站广播的时候,必定会伴随着倾玖声情并茂朗诵的诗词。

    不是太露/骨的告白诗词,而是有板有眼,甚至是特意只含了一星半点情感在里头的诗词。

    第一次朗诵时,所有人都知道那是齐衍之对她的告白诗。

    可她那会儿连齐衍之是哪个都不清楚,怎么可能是写给她的?

    后来终于认识了齐衍之,她才发现,齐衍之这人别说写诗词,让他动下笔沉浸下来多看几本诗词书都懒,这样的人,居然会写诗?

    曾经她以为,他是打着追她的幌子来追倾玖,可后来她才发现,这其中,并不是那么简单……